男女交往時總是濃情蜜意,彼此會不時送對方禮物,但必須要考量自己的經濟狀況,才不會「打腫臉充胖子」。大陸一名女子在和男友交往期間,頻頻贈送對方禮物,總價值超過40萬人民幣(約173萬新台幣),分手後告上法院欲討回,結果卻被法官「神回」訓斥。
 根據陸媒《千龍網》報導,該名家住吉林的年輕女子,日前在法庭上控訴,她和前男友在2018年2月開始交往同居,期間送了很多禮物給對方,總價值大約40萬人民幣(約173萬新台幣),當中包括手錶和轎車,反之,對方卻從未送她禮物。
兩人交往同居6個月左右,男方開始藉故不回家,沒多久就分手了,女子不甘自己的付出成為流水,一狀告上法院,要求男方歸還禮物。她在法庭上表示,由於是「以結婚為前提」和對方交往,所以送給男方的禮物算是「聘禮」,但男方的經濟狀況並沒她想像中的好,就連兩人同居也是住在女方的房子。
女子舉出,她送了一輛俗稱「大黃蜂」的車子給前男友,價值就34.4萬人民幣(約148萬新台幣),還有一只3.8萬人民幣(約16萬新台幣)的手錶。聽完女子的控訴,法官反問,「女孩有妳這樣的嗎?無論是給還是送,妳這倒貼得貼到啥程度」。
 
最後經過法官的調解,男方須歸還女方車輛、手錶折價款,總計23萬人民幣(約99萬新台幣);不少網友得知後,紛紛大讚,「這位法官太棒了」,但也有不少人笑稱,「為什麼我就遇不到這樣的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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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交往同居6個月左右,男方開始藉故不回家,沒多久就分手了,女子不甘自己的付出成為流水,一狀告上法院,要求男方歸還禮物。她在法庭上表示,由於是「以結婚為前提」和對方交往,所以送給男方的禮物算是「聘禮」,但男方的經濟狀況並沒她想像中的好,就連兩人同居也是住在女方的房子。
女子舉出,她送了一輛俗稱「大黃蜂」的車子給前男友,價值就34.4萬人民幣(約148萬新台幣),還有一只3.8萬人民幣(約16萬新台幣)的手錶。聽完女子的控訴,法官反問,「女孩有妳這樣的嗎?無論是給還是送,妳這倒貼得貼到啥程度」。
最後經過法官的調解,男方須歸還女方車輛、手錶折價款,總計23萬人民幣(約99萬新台幣);不少網友得知後,紛紛大讚,「這位法官太棒了」,但也有不少人笑稱,「為什麼我就遇不到這樣的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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