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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婦忍家暴40年訴離 法官「1理由」不准網友怒了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20/12/14 14:14
最後更新時間:2020/12/14 14:26
陝西一名60多歲的婦人忍受丈夫家暴40年,日前向法院慎請離婚,沒想到竟遭到駁回。( 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陝西一名60多歲的婦人忍受丈夫家暴40年,日前向法院慎請離婚,沒想到竟遭到駁回。( 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許多夫妻結婚之後成為「怨偶」,最近在大陸陝西一名60多歲的婦人,婚後屢遭丈夫家暴打罵,她為了孩子吞忍超過40年,如今兒女都已經長大成人,她決定不要再忍了,日前向法院訴請離婚。沒想到日前法官判決出爐,駁回婦人之訴,原因是認為夫妻既然共同生活超過40載,應該珍惜得來不易的晚年,沒想到這個判決卻引發網友們的憤怒。

根據《搜狐新聞》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陝西省黃陵縣,楊男和李女在1980年登記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經過40年後,兒女均已長大成人且成家立業。李女自稱和丈夫結婚前雙方了解太少,直到婚後才發現對方脾氣易怒暴躁,時常對她打罵,自己為了照顧兒女選擇忍氣吞聲,如今孩子都大了,她決定以感情破裂為由訴請離婚。

 

得知李姓妻子訴請離婚,楊姓丈夫當然不願意,他坦承自己的確有不對的地方,但強調自己並未出軌,而且年紀有了開開玩笑很正常,他認為進入老年生活,夫妻應該相互照應,祈求妻子再給他一次機會。

法官駁回的原因,竟然是認為夫妻倆即便有摩擦爭執,也要珍惜這40年來的相處生活。(圖/翻攝自搜狐新聞)

法院審理之後,認為楊男和李女已經共同生活40年,3個孩子也撫養成人,過程實屬不易,認定雙方應該珍惜這得來不易的晚年生活,即便夫妻倆有因為瑣事發生爭執甚至起衝突,但應該不至於導致感情破裂,只要夫妻加強溝通且相互體諒,相信矛盾必定能夠化解,因此駁回女方訴求,不准離婚,而且案件的受理費150元人民幣(約645元新台幣),全由李女支付。

 
該起判決一出,引發網友們嘩然,不少人更是氣憤地說「打罵40年還有幸福的晚年?什麼邏輯?」、「這是什麼觀點?又是一個恐龍法官」、「難道要打死人了才准離婚?」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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