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天中午前往中區警署報到時再被拘捕,警方指黃之鋒去年10月5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律師現正陪同錄取筆錄。
黃之鋒的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下午發文作上述聲明。
香港電台則引述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表示,社運人士古思堯原定下午2時30分到醫院回診,但1時許在家中被重案組人員拘捕,警方指他涉及去年10月5日的非法集結案,已到長沙灣警署錄筆錄。(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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