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ECJ)今(盧森堡3日電)給予臉書一記重擊,裁決歐洲各國法院可下令線上平台移除全球各地的誹謗內容。
歐洲法院在這項備受矚目判決中指出,歐盟法律「不阻止」法院下令「移除資訊或要求全球範疇封鎖」。
這起案件原本由奧利地綠黨政治人物格拉維施尼克(Eva Glawischnig)向該國法院提出。她訴請臉書移除法官認定中傷她名譽的貼文,那些貼文可被全球各地臉書用戶看見。
奧地利高等法院其後將本案移送歐洲法院徵求意見及裁判,由於歐洲法院的裁決無法上訴,此裁決將作為全歐洲判決依據。
除了要求刪除誹謗訊息,格拉維施尼克原先還要求臉書提供訊息,供找出發表最惡毒評論的虛假帳號用戶身分。
這項裁決將被視為歐洲監管機構的勝利。歐洲監管機構期望美國科技巨擎,在仇恨言論及冒犯性內容上達到嚴格的歐洲標準。
不過,歐洲法院上週曾裁定,谷歌公司(Google)沒有全球性適用歐盟嚴格「被遺忘權」(Right To BeForgotten)的法律義務,意味谷歌不需要移除全球範疇的敏感個資連結,這是搜尋引擎巨擘Google的一項勝利。(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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