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檢察官宣布,立陶宛50歲男子黎瑪索斯卡斯遭美國指控,協助策劃詐騙臉書和Alphabet旗下谷歌(Google)超過1億美元,今天認罪。他假冒的公司為台灣電子企業廣達電腦。
路透社報導,黎瑪索斯卡斯(Evaldas Rimasauskas)在曼哈頓地方法院法官丹尼爾斯(George Daniels)面前對一項電匯詐騙罪名認罪,恐面臨最高30年有期徒刑,宣判日訂在7月24日。
根據法院文件,黎瑪索斯卡斯也同意歸還他個人從這起詐騙案獲得的4970萬美元。
黎瑪索斯卡斯的律師佩特魯(Paul Petrus)表示,認罪聲明本身就很清楚,並拒絕進一步回應。
黎瑪索斯卡斯來自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Vilnius),2017年8月從立陶宛引渡至美國。
美國檢方指控,他及一名未透露姓名的共犯假冒某亞洲硬體供應商,並宣稱Google及臉書欠錢,藉此詐騙超過1億美元(約新台幣31億元)。
檢方沒有點出捲入此案的企業,但廣達在黎瑪索斯卡斯被捕後證實,自己是遭假冒的亞洲供應商,而立陶宛法院2017年的命令確認Google及臉書為受害公司。
根據這份命令,Google遭詐騙2300萬美元,而臉書則被騙走9900萬美元。檢方表示,黎瑪索斯卡斯透過在拉脫維亞設立假公司及假帳戶,達成這起陰謀。
這是種日益普遍的詐騙手法,又稱為「商務電子郵件詐騙」(BEC),欺詐者鎖定與外國供應商合作或定期進行電匯的企業,透過電郵要錢。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2017年2月表示,自2013年開始追蹤以來,這類詐騙案造成的損失共達超過30億美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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