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官今天初步裁定,高通公司積欠蘋果公司將近10億美元(約新台幣310億元)專利權利金回扣款,不過高通最後不太可能買單,因為這場爭端還有其他發展。
路透社報導,加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庫利爾(Gonzalo Curiel)今天裁定,全球最大手機晶片供應商高通(Qualcomm)必須支付近10億美元回扣款給蘋果(Apple)。蘋果iPhone手機多年來採用高通數據機晶片連接到無線數據網路。
這類款項涵蓋在雙方的商業合作協議,這是消費電子業專利授權作法的一環。
一般來說,蘋果iPhone的代工廠每年會付高通數以十億計美元,以採用高通在iPhone中的專利技術,而蘋果會償還代工廠這筆支出。另外,高通和蘋果有合作協議,根據協議,倘若蘋果同意不打官司或向主管機關投訴,高通會支付蘋果在iPhone專利款項方面的回扣。
蘋果兩年前對高通提出訴訟,指控這家晶片供應商違反合作協議,未支付近10億美元專利權利金回扣。
高通則宣稱,停付回扣款是因為蘋果先違反協議,敦促其他手機製造商向主管機關投訴,對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KFTC)作出「不實且誤導的」陳述。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已對高通展開反托拉斯調查。蘋果回應指出,在調查期間對主管機關的回應都屬合法。
法官庫利爾認同蘋果說法,裁定高通積欠回扣款。蘋果在聲明中說:「高通非法商業行為一直在傷害蘋果和整個業界。」
高通執行副總裁暨法務長羅森柏格(Don Rosenberg)在聲明中告訴路透社:「儘管法院今天不認為蘋果的行為違反2013年商業合作與專利協議中對高通的承諾,但蘋果在這些事件的角色因此曝光,仍是令人樂見的發展。」
法官今天僅是初步裁定,此案預定4月開始審理後才會有最終結果,而高通屆時不太可能會再付款給蘋果。(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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