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社團「日台交流廣場」有網友PO了一張文件,內容用中文列點寫著,在指定以外的場所吸菸行為、住宿房間的物品汙損,破損及丟失、住宿客人影響他人休息,帶來困擾行為等,將立刻解除住宿合約或繳交罰金,且僅有能說和讀中文的亞州旅客才要簽訂,被網友直批這是歧視。
![12594020_579511125532336_936569949454855594_o](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a target='_blank' href='https://news.tvbs.com.tw/news/searchresult/7-11/news?from=autotag'>7-11</a>b8e8d3.png)
網友指出,他到京都一家旅館準備入住時,店內有位西方臉孔的員工便要求他簽訂一份契約,此外他也發現僅能說讀中文的旅客才要簽訂,但西方旅客則不用簽訂契約,除了有網友直批歧視外,也有網友留言「其實要是我,會選擇不住」,其中引起網友討論的還有,條例中的行為還包括有禁止在房間內染髮,否則罰款一個晚上的住宿費的違約金,被許多網友說一定是過去曾被弄得亂七八糟,住宿旅館才會有這樣的契約。
該PO文後來也被網友轉至PTT引起熱議,同樣有鄉民指歧視,會造成這樣的狀況網友留言「失格的旅人太多了,沒辦法」、「中國人害的啊」、「其實台灣人不守規矩的也很多」,也有網友認為「不會破壞就簽阿」,也覺得「這不是歧視,這是旅館自保的手段」。
◎圖片來源:日台交流広場(台湾と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