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都喜歡購買進口商品,但如果買到問題商品,該向誰求償?新北市一名廖太太,在賣場買了罐4月份才到期的韓國進口泡菜,打開後特別沒注意,一家人吃下肚後全部出現嘔吐症狀,回頭查看才發現,泡菜早就發霉,向業者反映,卻得到直接和韓國製造商聯絡的答案,消保官表示,如果進口的產品品質出問題,不管是代理商還是賣場,都得對消費者負起賠償責任,之後產生的損失,可依法再向製造商求償,才符合正常處理程序。
投訴人廖太太:「發霉耶。」
打開罐裝泡菜,赫然發現裡面出現不尋常的黑色斑點,瓶口也全都發霉,這樣的泡菜任誰看了都不舒服,但更讓廖太太頻頻作噁的是,一家人早就把泡菜吃下肚。廖太太:「保存期限沒有問題,它4月15、16日才到期,所以還有2個多月,我想說很新鮮,夾泡菜下去煮,煮完之後晚上我們倆就肚子痛,拉肚子啊,泡菜打開怎麼整個旁邊都是發霉。」
這個月2日,廖太太到連鎖大型超市買東西,花了135元買了一罐韓國進口的罐裝泡菜,還特別確認保存期限到今年的4月15日,真空包裝也沒破損,但全家人卻吃到上吐下瀉,回過頭去檢查,才發現商品根本已經發霉。廖太太:「(業者)最先只有打電話跟我講,說他請廠商跟我聯絡,然後廠商就跟我說那是韓國的問題,他們會退回去。」
廖太太不滿業者的處理態度,認為製造商在遠在韓國,光是電話聯繫的費用,就可能超過泡菜價值,消保官也表示,民眾如果買進口的商品出了問題,代理商品的進口商和販賣通路業者通通都要負賠償責任。
消保官李大鵬:「假如這個商品是進口的話,要請進口商負起連帶責任,假如業者依消保官指示,不去做改善的話,處罰新台幣6萬元以上,150萬以下的罰鍰。」
超市業者回應,第一時間已經把商品全部下架回收,也告知代理商狀況,要求代為向韓國製造商反映,允諾會給消費者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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