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CPBL)自從1990年開打以來,2017年將進入第28個年頭,過去只有在1998、99年兩個球季實施全年單一賽制,2000年之後恢復上、下半季賽制,不同於美國、日本與韓國職棒,台灣成為世界主流職棒聯盟中唯一上、下半季賽制聯盟。
中職單隊每年要打120場,現在二軍人手逐漸充足,每隊大約有60名選手支配下,鼓勵職棒選手「從年初到年尾每一場比賽全力求勝」、「每場比賽為球迷負責」應是賽制設計追求目標。
但在現存中職只有4支球隊下,球團考量到戰績刺激票房行銷考量,偏向使用上下半季賽制,卻出現一個問題,根據中職規章,上、下半季冠軍與全年勝率第一(年度優勝隊)是3支不同球隊時,首輪季後挑戰賽是由年度優勝隊挑戰勝率較低的季冠軍球隊。
中職規章設計只是保障年度勝率第一球隊季後賽門票,卻沒有保障「全年贏球最多球隊」出戰總冠軍賽資格,賽制設計上明顯不符合世界潮流。
賽制若要兼顧全年勝率與季冠軍並存,應可修正為「全年勝率優先於季冠軍」,意即若A隊獲得全年勝率第一,B、C分別獲得上、下半季冠軍,應由B、C隊進行首輪季後賽,年度優勝A隊則是享有台灣大賽主場優勢。
若A隊是全年勝率第2,B隊獲得年度優勝與季冠軍,C隊為季冠軍,應由A、C兩隊進行首輪季後賽,A隊享首輪主場優勢。
中職因為上下半季冠軍賽制導致戰績與票房在季中呈現「雙波峰」,各國職棒少見在5、6月出現「消化試合」,讓賽季彷彿成為「兩個聯賽」組成,長久觀感與球迷反應、選手調整都不利於職棒長期發展。
台灣職棒要實施單一賽制或可能增加到6隊為好時機點,在4隊年代之時,重視「全年勝率優先於季冠軍」是融合兩種賽制可討論空間,即將進入28個年頭、二軍制度逐漸健全之際,CPBL應有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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