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已於民國112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所有年滿23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且完成國民教育者,原則上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能與職業法官一起審判刑事案件,讓司法判決能更接地氣,為使統一7-ELEVEn獅隊全體隊職員,能實際體驗國民法官審判運作,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統一7-ELEVEn獅隊今(19)天上午9點,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第13法庭,共同舉辦《THE FIRST CITIZEN JUDGE 審判高手》統一7-ELEVEn獅隊法治教育宣導活動,以「殺人未遂」案例進行模擬法庭演練,冀望能將法治觀念內化在每個棒球人的心裡。
模擬法庭由庭長陳本良(飾審判長)、統一獅總教練林岳平(飾受命法官)、教練郭俊佑(飾陪席法官)、檢察官莊士嶔(飾公訴檢察官)、統一獅林岱安(飾公訴檢察官)、檢察官李佳潔(飾辯護人)、統一獅胡智為(飾辯護人)、檢察官許華偉(飾被告)、檢察官董詠勝(飾被害人)共同演出,其中檢察官莊士嶔、李佳潔也指派為首屆國民法官專庭之公訴檢察官。
案例事實是被告身為中華職棒大聯盟王牌投手,因被害人欲利用被告於網路直播中之不雅影片,來要脅被告打假球,雙方一言不合,被告竟持水果刀刺向被害人腹部,造成被害人受傷,經送醫急救後,才免於死亡,檢察官認為被告成立殺人未遂罪而起訴,但被告認為其並無殺人之故意,應僅成立普通傷害罪,要由國民法官審判法庭來判斷被告究竟成立何種罪名。
此次模擬法庭依據國民法官選任程序,由檢察長親手抽選出陳俊輝、黃竣彥、何恆佑、李其峰、林原裕、王坤堯等6人擔任國民法官。審理過程透過詰問證人、提示物證等調查證據程序,並經過檢辯雙方激烈攻防及論告,法官評議時,最後國民法官法庭以6票對3票,認定被告僅成立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
此次模擬法庭演出將原本嚴肅的法庭審判,透過生動活潑的戲劇演出,讓球員們看得目不轉睛,彷彿身歷其境一般,相信在場球員都能充分瞭解國民法官審判的「眉角」,將來若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時,也能成為「審判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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