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歐姓員警與女警小美(化名)在同派出所任職,兩人互有好感,但沒有交往。他卻因對方跟別的男生聊天心生嫉妒,尾隨進入住處,對其怒搧耳光、掐脖、拳打腳踢,最後強拍裸照性侵得逞;另歐男前女友也指控,雙方交往期間頻頻收到男方的恐嚇訊息,讓她心生畏懼。全案經宜蘭地院審理,法官審酌歐男已與2女達成調解,依對被害人為照相而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5年;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
宜蘭縣警局某近30歲歐姓男警員疑似暴力、性侵女警員遭到調職,據悉,18日凌晨男方前往女方家,女方疑似遭到暴力對待,隔天隨即前往醫院驗傷,並指控男方毆打、性侵,檢方主動指揮偵辦,昨日依強制性交、妨害秘密等5項罪嫌,且有滅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宜蘭縣警局20日下午召開考績會,對歐男進行停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