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工會今天於立法院前拉起「還我MOD收視戶權益」布條,工會表示,NCC不保護IPTV、OTT、直播衛星等平台的媒體近用權,訴求必載頻道應不分等級,盼修法讓IPTV業者客戶享有媒體近用權。
無線台的數位頻道一旦修法強制必載,勢必造成排擠效應,部份國外優質頻道甚至可能棄守退出台灣,如果成真就算有線電視收費變便宜,取代的卻是重播或者乏善可陳的談話節目,大多人都表示無法接受,衛星公會痛批已經不是國家電視台的無線台,仍然佔用公共財的無線電波,現在卻還要用立法手段強迫觀眾付費看不想看的節目,廣電三法修正案如果闖關成功,絕非觀眾之福。
立法院2日下午進行「廣電三法」朝野協商,已達成三點共識,但有關「無線台列入必載頻道」成為最大爭議,最後協商沒有結果,下回再討論,衛星公會質疑無線台並非公共電視,擁有的數位頻道應回歸商業機制,不應列入必載保障,台聯提出「無線列入必載」訴求,恐怕有圖利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