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會12月10日修正通過民法,修改已實施逾百年的「嫡出推定」制度,希望有助解決「無戶籍者」問題。另外,修正後的民法刪除現行賦予父母的「懲戒權」,明文禁止體罰孩童。
日本法務大臣葉梨康弘今(14日)表示,內閣決定修改《民法》,廢除日本女性在離婚後100天內禁止再婚的規定。日本《民法》中所設立的「禁止再婚期」,規定女性離婚後就算遇見想再婚的對象,也不能在離婚後100天內馬上再婚。這項法規制定於沒有DNA親子鑑定的明治時代,女性若在這100天期間內發現自己懷孕,將難以推定孩子的父親是誰,為了防止由此衍生出的混亂及社會問題,政府才設立100天禁止再婚期,且僅針對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