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版個人所得稅法明年元旦上路,海外查稅動作隨之展開。中國國家稅務總局與共同申報準則(CRS)國家稅務機關日前首度交換訊息,企圖讓稅務居民轉移海外的資產無所遁形。
這一作法是否對台商產生影響,目前有待評估。但對不少將帳面收入設定在香港等第三地的台商而言,將是潛在風險。
中新網報導形容,「高淨值人群」(富人)將資產轉移到海外逃稅、避稅的「這一路走不通了」。
根據報導,進入9月以來,中國國家稅務總局與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RS)的國家或地區稅務機關,首度進行金融帳戶涉稅訊息交換,讓中國公民藏身海外的資產透明化。而由於新個人所得稅法已加入反避稅條款,為海外查稅「提供了法律依據」。
報導指出,截至今年8月7日止,全球共有包含中國在內的103個國家和地區實施CRS。其中包括香港、澳門等地區及瑞士、盧森堡、英國、塞席爾、百慕達、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新加坡等國;但台灣、美國尚未簽署。
報導說,實施CRS的國家和地區,有義務將納稅人的金融帳戶涉稅訊息,與其他實施CRS的國家共享。因此,「中國的稅收居民」即使不主動申報自己的海外收益,這些訊息每年也將被中國稅務部門「輕鬆獲得」。
根據報導,考慮到實際執行能力,中國官方優先執行查處的對象仍是資產較多的稅收居民。而圈內人士認為,資產在100萬美元(新台幣3080萬元)以上者應是官方「主要攻克對象」。(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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