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鐵路地下化、輕軌建設工程,配合政府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計畫,「增額容積」成為自償財務的一部分,近來包括鐵路鳳山段、輕軌沿線都已成了建商買地置產的加值條件。
近年,高雄市推動很多重大交通建設,包括約新台幣1000億元的鐵路地下化工程、逾165億元的輕軌建設工程等。
由於建設經費龐大,行政院核定採行「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其中鐵路地下化鳳山計畫、高雄輕軌自償性經費部分以增額容積(TOD)、增額稅收(TIF)等方式籌措,高雄鐵路地下化部分約7億5000萬元,輕軌部分逾16億元。
市府都市發展局長王啟川今天在市議會答詢指出,都委會已審議通過鳳山計畫增額容積都市計畫案,沿線4.2公里土地可以獲得15%到30%的增額容積。
都發局表示,增額容積將在市府公告施行後,受理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也就是地主於土地申請使用時依規定要繳交價金,以挹注交通建設。
其實,增額容積申請已於捷運輕軌施行,捷運局今年初審議通過並公告「高雄市政府審查環狀輕軌增額容積申請案件許可要點」,輕軌車站周邊的住宅、商業和特定專用區以車站周邊400公尺、800公尺為範圍,適用增額容積。
捷運局統計,今年以來獲准申請增額容積繳交價金已逾3億元。
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林佩樺表示,增額容積確實可以增加地利、開發量能,不過也推升建商的投資成本,盼能有效帶動地方繁榮。(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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