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案出現重大轉折,公平會表示,去年雖對高通做出處分,但考量訴訟程序曠日費時,台灣發展5G迫在眉睫,加上高通公司已提出具體承諾,決議以和解取代傳統訴訟,謀求台灣產業最大利益。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宣布與美商高通公司於智慧財產法院合議庭試行和解下,就公平會去年處分有關專利權行使爭議案,依法達成訴訟和解。這也是公平會創會首次以來,與被處分廠商進行訴訟上和解。
對於此次「大轉折」,公平會委員洪財隆表示,公平會去年10月對高通公司裁罰新台幣234億元,有其環境背景因素,但高通隨即提出行政訴訟,而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不同,訴訟程序曠日費時,過程涉及領域包含專利、授權,以及產業發展,相當複雜,「光資料就有20大箱要看,看完一遍就要一年」。
洪財隆說,公平會對高通的裁罰集中在3G、4G傳統領域,但台灣5G行動通訊發展現正面臨商轉關鍵期,發展迫在眉睫,而高通在5G通訊領域的優勢與領先地位眾所皆知,因此公平會希望透過與高通和解取代傳統訴訟,由高通承諾對台灣投資與擴大產業合作,可有效幫助台灣,促進產業發展。
洪財隆也強調,公平會與高通的談判是基於互惠、互補。由於台灣的ICT(資通訊)產業具優勢,若能結合高通在無線通訊的領先地位,未來發展相對有利,因此高通原本也有意願與台灣ICT業者合作;其次,台灣業者與高通的產業屬性相當互補,基於商業市場考量,雙方也有合作意願。
最後,高通承諾有5年期的台灣投資合作計畫,過程將與經濟部、科技部廣泛合作,並設立台灣營運及製造工程中心,「這點相當重要」。且未來若有爭議,或高通未執行其承諾,也會走商業仲裁程序,「這些在協議中都已經寫得相當清楚」。
媒體提問,公平會去年公布處分前,高通已經表態有意願協商,當時公平會仍決議裁罰高通234億元。為何處分確定後10個月,公平會卻做出與高通和解的決議?
對此洪財隆表示,主因在於高通之後提出的協商方案更完整,也更理解台灣產業的需求,過程中公平會並透過經濟部與相關部會,與業者做一些了解與溝通,且高通也相應做出承諾,因此公平會認為高通有協商的誠意,最終才會作出和解的決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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