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發言人黃建嘉今天指出,公勇路拓寬案的3.47億元經費,其中只有2700萬元是工程費,其他的3億多元都是土地和建物補償費。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聲援屏東市公勇路拓寬案,咬了女警一口暴紅;她在臉書上質疑拓寬案經費新台幣3.47億元「潘孟安拿了多少」,被潘寄存證信函。屏東縣政府上午由秘書長邱黃肇崇、發言人黃建嘉、工務處長楊慶哲及城鄉發展處長張桂鳳等人一起召開記者會說明。
黃建嘉表示,公勇路拓寬案的費用,只有2700萬元是工程費,其他的3億多元都是土地和建物補償費,蔣月惠直接指控縣長潘孟安拿了多少,是政治及人格道德上的污衊,所以潘孟安才會寄存證信函,要求蔣月惠刪文。
邱黃肇崇表示,屏東市公勇路的拓寬案是屏東到潮州鐵路高架化的週邊道路開發,為了屏東長遠發展經過詳細的評估規劃。
張桂鳳表示,公勇路原是8米道路,拓寬後成12米,拓寬路段共有800公尺,整個案子的審議評估從民國99年到103年共開了15次的審議會議,之所以採取目前的路線,沒有採取住戶要求的台鐵既有便道,是因為目前的路線經評估後是最安全的路線,也是影響住戶最小的路線,如果使用台鐵既有便道拓寬,在鐵路安全上會有問題。
楊慶哲表示,公勇路拓寬共有21戶抵觸戶,縣政府依土地徵收條例,以民國105年市價每坪15萬元至22萬元徵收,有些住戶甚至拿到一坪30萬元的補償費;去年7月,14戶請領了徵收與補償費,其中的11戶去年拆除,縣府16日進場要拆除的是另外已簽同意書的3戶,這3戶與其他7戶不同意住戶的房子相連,拆除作業上午8時要進行時,蔣月惠進行阻攔。
楊慶哲說,7戶不願搬遷戶,他們希望縣府不要徵收民宅,採用台鐵的既有便道,因住戶不斷的陳情,縣府從去年8月到現在不斷的與住戶溝通;16日當天,他與7戶住戶溝通,告訴住戶如果自己拆房子、搬移家中物品,還可另外領到原補償金一半的自動拆遷補償金,當時有5戶住戶簽了同意書,但在蔣月惠事件後,都退還給縣府,至於退還原因還要去了解。
楊慶哲釐清外界質疑清晨5時進場是要強行拆除的說法,他說,16日之所以在清晨5時許機具進場,是要做前置作業和交通管制,8時才展開拆除作業,
黃建嘉說,縣府一定會在取得同意書後才會進行拆除作業。至於有民眾說公勇路是苗栗大埔事件,黃建嘉說,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屏東市公勇路拓寬案從去年8月,蔣月惠就陪著不願搬遷的7戶住戶陳情抗議,16日,屏東縣政府進行已同意抵觸戶拆除作業,蔣月惠前往聲援,被警方阻攔,在拉扯中,蔣月惠咬了女警一口,自己衣服也被撕破,蔣月惠被警方依妨害公務與傷害罪嫌移送。
蔣月惠當天除在臉書上貼文自己被撕破衣服照片外,也質疑潘孟安在公勇路的拆遷案經費的3.47億元「拿了多少」,潘孟安18日寄存證信函,要求蔣月惠刪文,指「完全無法接受此名譽上侮辱及不實質疑」,但蔣月惠堅持不刪,要求潘孟安說明3.47億元流向。
蔣月惠今天凌晨在臉書打卡,說自己要搭3點的客運從屏東上台北,參加幾家電視台節目錄製,行程滿滿。(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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