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來首度大翻修的公司法,當中爭議條文不少,其中被視為SOGO條款的條文裡,藍綠立委都有共識採取不溯及既往方式上路,另外一個重點就是大同條款,也就是持有過半股權的股東可以召開臨時股東會,藍綠立委依然持不同調。
一上台就掀起論戰,公司法睽違15年大動作修法,爭議條文卻不少。其中被視為SOGO條款的條文,規定公司設立、登記,裁定偽造文書者,經濟部等主管機關有權廢止登記,但藍綠也有共識不溯及即往。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其實在很多其他條文協商的時候有達成共識,鼓勵新創將一些法規鬆綁我們是支持的,讓整個公司的經營納入更有效的管理,也讓我們整個企業的經營得到更多的幫助,所以不應該把SOGO經營權來納入考量。」
Sogo經營權之爭不會受影響,另外一個重點就是大同條款內容也規定,持有過半股權的股東可以召開臨時股東會,民進黨立委決定設立持過半股權3個月才能召開臨時股東會的門檻,但國民黨也擔心經營團隊變動大可能影響投資意願。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一家公司假設經營階層不穩定,董事長換來換去、董事班底換來換去,這間公司沒有辦法穩健的經營,對台灣整體的發展也是不好的。」
公司法條文爭議不休,藍綠也互不相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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