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4月;中國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明賢今天表示,判決無法令人信服,支持馬英九捍衛操守及清白再上訴。
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遭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一審獲判無罪;全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改判馬英九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非常遺憾判決結果,馬英九會上訴到底。
李明賢表示,國民黨遺憾判決結果,高院顯然未考量總統職權高度及中華民國憲法賦予的院際協調權;馬英九清楚表達,總統有權知道刑事偵查中案件以預作穩定政局的危機處理,這也是憲法賦予總統的職權。
憲法規定,總統對院與院間爭執,除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
李明賢說,高院選在此時做出如此判決,曲解法令、羞辱國家元首,判決無法令人信服。國民黨相信馬英九的處事分際,並支持馬英九捍衛操守及清白再上訴。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表示,照判決邏輯,台灣沒有一個總統能治國、理國,總統經手的事,每件都是機密,只要敢向總統府幕僚、行政院長諮詢意見,就須坐牢;把總統隔絕成「孤家寡人」,何其荒謬、可悲。
他說,「關說司法者生,反司法關說者亡」,真正的貪官汙吏們高踞廟堂,而最清廉的總統卻遭判刑,「受傷的到底是馬英九,還是這個公道本就所剩不多的台灣。」
馬英九被控洩密,全案起於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民國102年偵辦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柯建銘及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疑涉司法關說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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