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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跟蹤狂悲劇 政院擬立法授權警方介入


發佈時間:2018/04/19 13:14
最後更新時間:2018/04/19 13:14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去年世新大學發生學長追求跟蹤學妹五年,最後持刀刺傷學妹事件。為預防悲劇再度發生,行政院會今通過「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授權警察介入調查糾纏行為,法案後續送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內政部參考日本相關法規,訂定「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將糾纏行為定義為行為人出於對特定人的愛戀、喜好或怨恨,對該本人、親屬或生活關係密切者,反覆或持續跟蹤監視、盯哨、撥打無聲電話、要求約會、寄送物品、出示有害個人名譽訊息及濫用個資代購貨物等七大類行為。

 

花敬群說,草案規定,只要這些糾纏行為使人困擾、心生厭惡或恐懼,當事人都可以報警進行處理。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馬振華說明,草案對糾纏行為有四階段處罰,警察機關接獲報案後,先進行行政調查,若屬實可進行勸導跟制止;如果行為人不聽從警方勸阻,可以書面警告跟罰款1萬到10萬元;經警察機關警告或罰鍰2年內,如仍再有糾纏行為,則可向法院申請防制令;如再違反防制令,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30萬元以下罰金。

刑事警察局科長林志誠指出,現行家庭暴力防治法僅規定家庭成員之間的跟蹤騷擾行為,性騷擾防治三法僅規範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詞,刑法則僅處罰強制罪與恐嚇罪等行為;對於一般關係的跟蹤與騷擾行為,現在只能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3000元,「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將彌補這方面現行法律規範的不足。
 

林志誠說,日本每年平均發生2萬1000件到2萬3000件糾纏案件,依人口比例換算,台灣約有4000到5000件。從日本實務來看,防制法上路後並不會減少騷擾案件發生數量,但可預防後續發生類似世新砍人案一般不可挽回的悲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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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敬群#跟蹤#案件#草案#立法院#審議#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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