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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遭爆赴陸兼職? 台大:釐清中


發佈時間:2018/03/16 18:36
最後更新時間:2018/03/16 18:36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台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遭媒體爆料,於2005年起曾在中國大陸廈門大學等校兼職。台灣大學今天表示,究竟管中閔是兼職、短期講學、還是單純去演講,仍在釐清中。

管中閔2005年時任職於中央研究院,2009才轉任台灣大學。中央研究院則回覆:「本院目前查無其任職本院期間申報赴大陸兼職之資料。」

 

台大校長遴選會1月5日選出中央研究院士管中閔為新校長,原預訂2月1日上任,後續卻傳出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等爭議,教育部至今仍未核定管中閔人事。

「新頭殼」今天爆料,管中閔從2005年起,曾在廈門大學、西安交大、華中科技大學等校擔任兼任教職。「自由時報」則報導,廈門大學王亞南經濟研究院證實管中閔確實有授課。

管中閔2005年時任職於中央研究院,2009才轉任台灣大學。中央社記者今天向中研院查證,院方指出,按照規定,中研院人員兼職都需報經院方同意,且人事室每年都會定期調查同仁兼職情形,「本院目前查無其(管中閔)任職本院期間申報赴大陸兼職之資料。 」
 

中研院也解釋,中研院人員如果要兼職,需符合「公務員服務法」、「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兼職處理原則」、「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合聘及借調作業要點」等規定辦理。

台灣大學主任秘書林達德傍晚受訪則表示,對於媒體的報導,校方正在和相關單位查證中,主要釐清管中閔到廈大等校是兼職,還是短期講學、或單純是演講。

林達德強調,目前蒐集到的訊息還不夠完整,等資訊再明確一點,才能正式對外說明。

中央社記者試圖聯繫管中閔,目前暫未取得回應。

教育部長潘文忠日前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答詢時指出,現職公私立大專教師都要遵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不能到對岸任教或兼職。

管中閔在中研院任職時,則屬於公務員,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5月23日第1030034681號函,認定公務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尚不宜赴中國大陸兼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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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兼職#台大#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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