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決定不與內政部、黨產會簽署行政契約。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說,對此結果表示強烈遺憾,內政部將依相關規定,持續輔導婦聯會轉型,並尊重及配合黨產會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內政部也說,基於婦聯會主委雷倩上任後,婦聯會的會務已陸續恢復運作,內政部不會主動撤免雷倩的職務。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今天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經投票表決結果,28票贊成,31票反對,1票廢票,決定不與內政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簽署行政契約。
葉俊榮透過新聞稿指出,對此結果強烈遺憾。未來內政部會依照人民團體法及政黨法相關規定,持續輔導婦聯會轉型,並將尊重及配合黨產會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內政部表示,歷經超過半年的協商,去年12月29日,婦聯會與內政部、黨產會共同簽訂備忘錄,並訂於一個月內完成正式行政契約簽署。但是自從簽訂備忘錄起,婦聯會內部派系紛爭逐漸浮上檯面,雖然新任主委雷倩積極改善會內寡頭壟斷、隱晦不明的決策體制,並多次呼籲會員代表踴躍出席會議,親自為婦聯會的未來作決定,卻仍然不敵各方勢力的強力運作,最終無法在會員代表大會中通過簽署行政契約的決議。
內政部說,婦聯會除了無法解釋其資產來源與收受勞軍捐之間的疑義,在會務運作及章程規定上也都不符合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
內政部指出,為輔導婦聯會正常運作,內政部始終秉持「組織落實民主轉型、資產捐國庫作公益、會務接受公共監督」三大處理原則,前主委辜嚴倬雲也曾經在去年7月24日親自召開常務委員會,決議配合政府協商三原則,不過期間因為其個人因素,導致婦聯會會務決策遲緩,為使婦聯會回歸正常運作,內政部於12月22日撤免其主任委員職務,婦聯會隨即於同月24日選出新任主委雷倩。
對於婦聯會最終仍無法通過簽署行政契約,內政部說,尊重會員代表的決定,未來也會回歸人團法規定,持續輔導婦聯會修改章程、財務透明、改善會員加入以及職員選任制度。
內政部補充,甫公布施行的政黨法第43條規定,政治團體應於政黨法施行後2年內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屆期未修正者將被解散,因此婦聯會短期內仍然要面臨修改章程或轉型的問題;至於黨產會未來是否重新啟動附隨組織的調查及認定程序,內政部都將配合相關程序,也再次呼籲婦聯會的會員代表能以婦聯會全體利益為考量,而非個人私利,勇敢面對歷史議題,才是對台灣社會最大的貢獻。
婦聯會因無法交代勞軍捐流向,去年與內政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展開協商,三方於去年12月29日簽署備忘錄,包括婦聯會願捐新台幣343億元給國庫,旗下4個基金會將完成董事會改選,納入社會公益人士等,並於一個月內簽署行政契約。(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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