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2月6日強震造成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115人罹難,台南高分院今天指出,106年7月二審判決後,遭判5年的建商林明輝放棄上訴,已入監服刑,建築師等4人上訴最高法院。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6年7月28日宣判維冠大樓倒塌案,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及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各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9萬元,可易服勞役3個月。
台南高分院人員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林明輝已放棄上訴,入監服刑,其他4人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也證實此事,林明輝去年9月21日已入監服刑,服刑地點在台南監獄。
105年小年夜的0206強震將屆2週年,維冠大樓重建工作已展開,民事求償訴訟3案還在台南地院審理中。(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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