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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所得等多項扣除額調高 立院達共識


發佈時間:2018/01/18 14:09
最後更新時間:2018/01/18 14:40
圖/TVBS
圖/TVBS

朝野黨團今天協商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達初步共識,標準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與幼兒學前扣除額都可望調高,年所得低於新台幣40.8萬元可望免繳所得稅。

如果年所得40.8萬元的單身納稅者,在無其他所得情況與撫養情況下,去年報稅須繳5100元綜合所得稅。

 

立法院長蘇嘉全上午召集朝野立法院黨團協商達成共識,先宣讀無爭議條文,關鍵條文保留送院會處理,下午2時30分開始發言與表決。

營業所得稅率部分,現行17%,行政院版草案是20%,時代力量黨團希望21%;中國國民黨團希望20%,但中小企業分3年逐步調到20%,朝野討論後達成依國民黨團版本共識,但時代力量黨團表示,還要再討論。

股利所得稅率部分,則分為合併課稅再扣除抵減稅額,或分離課稅。合併課稅再扣除抵減稅額,行政院草案版本抵減稅額8.5%、上限8萬元,國民黨團同意行政院版本,時代力量黨團抵減稅額10%、上限7萬元;分離課稅部分,行政院草案版本單一稅率26%,民進黨團提出28%、國民黨團同意,時代力量黨團表示要再討論。
 

標準扣除額部分,現行9萬元,民進黨團提出12萬元,各黨團同意;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部分,現行都是12.8萬元,民進黨團提出20萬元、各黨團同意;朝野黨團共識,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由現行2.5萬元調到每人12萬元。不過,蘇嘉全仍將條文保留,讓各黨團在院會發言處理。

時代力量黨團另外主張,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有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者,就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超過100萬元部分,按20%稅率計算報繳應納稅額,朝野無共識。

此外,行政院草案版本針對未分配盈餘營業所得稅率訂為5%,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則要求維持現行的10%,朝野也沒共識。(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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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共識#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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