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空姐遭人檢舉攜毒案,桃園地檢署今天做出不起訴處分。華航公司下午表示,將請這名空姐在接獲不起訴通知後,提交公司參考,而華航將依當事人意願辦理復職等手續。
去年5月20日,一名自荷蘭阿姆斯特丹返台的華航空姐遭人檢舉夾帶毒品,由於尿液檢測嗎啡、安非他命等毒品均呈現陰性反應,且檢方認為她應該不會冒重罪風險,攜帶微量毒品入境,全案經桃園地檢署偵察終結,今天將空姐不起訴處分。
中華航空公司今天下午發布訊息表示,案發以來,華航配合司法單位調查,隨著桃園地檢署偵結,將空姐不起訴處分,華航將請這名空姐在接獲不起訴通知後,提交公司參考,也會依當事人意願,辦理復職等手續。
華航公司也表示,案發當時雖然停止派遣勤務給這名空姐,但並沒有做出任何處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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