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政府推動能源轉型,增加再生能源比例政策,桃園市近年來努力推動屋頂型太陽能光電,今年除編列新台幣2500萬元經費,補助上限更增加至99萬元,希望藉此鼓勵民眾支持綠能。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市府從104年起編列相關經費補助建置太陽光電,今年除編列2500萬元經費,每件申請案補助金額上限,更由去年的51萬元增加至99萬元,希望透過補助計畫增加誘因,鼓勵民眾設置再生能源設備,受理補助申請時間從今天開始至8月31日下午5時為止。
經濟發展局長朱松偉表示,桃園市從104至106年持續辦理「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補助民眾及團體於合法建築物上設置太陽光電設施,3年共補助103件案場,總設置容量達6872.03 kW,預估年發電量約672萬度,可供應約1800戶家庭年用電量,年減碳量約3500公噸。
朱松偉指出,市府除補助私有屋頂建置,也在公有屋頂、垃圾掩埋場等設施打造太陽光電,更於新屋區農業博覽會園區內設置光電走廊、光電樹及全台第一口光電埤塘等,希望市民、企業與市府共同努力,一同打造桃園成為低碳綠色城。
政策施行第一天就來排隊申請的陳先生表示,自己相當認同綠能政策,先前就曾主動詢問相關太陽能發電設施,如今有了政府的補助,更強化他支持綠能的決心,也期望透過自己的身體力行,教育家中的小朋友一起支持綠色能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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