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方27日批評台灣對跨境電信詐騙犯刑度過輕。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表示,今年1至11月間,因涉嫌電信詐欺入監服刑,刑期達7年以上者已有9件,沒有刑度過輕情形。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安峰山27日聲稱,依據台灣方面統計,從2011年到2016年10月,有4萬9000人因涉電信詐騙案而遭起訴,但被判刑5年以上的只有8人。「這些電信詐騙犯罪分子『行騙全球』,在島內卻被輕縱,得不到應有的懲罰。」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8日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針對相關提問,邱垂正表示,經洽法務部了解,依中華民國刑法規定,一罪一罰合併定應執行刑的案件結果,自2017年1月起至11月間,因涉嫌電信詐欺入監服刑,而「合併應執行刑」達7年以上者,已經有9件。
另外,根據新北地方法院判決資料,也有單一案件中數名被告經法院合併定應執行刑,而分別量處10年6月、10年、7年者。
邱垂正說,這顯示台灣在修正刑法第339條之4規定,針對電信詐騙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法院對於涉嫌電信詐騙案件之量刑,沒有刑度過輕情形。
他表示,陸方所依據的資料恐非正確,若有需要,陸委會非常樂意透過機制,提供相關訊息給陸方。(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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