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案搞得檢調單位有點灰頭土臉,內部也開了檢討會議,據目前傳出的消息,辦案單位檢討後認為,搜索約談都沒有法律問題,只是執行過程應變不足。
這果然是典型的「檢討」,出問題的永遠是執行面、技術面、臨場應變不足這些枝節。所以,立刻要修改調整的當然是執行搜索約談行動的SOP。
檢調單位業務繁重,台灣還有許多壞人,尤其還潛伏著至少五千個共諜待抓,如果按照公家機關的辦事效率,新的辦案SOP恐怕一時難以完成,國家安全將立即面臨嚴重威脅,基於愛國赤忱,根據王炳忠案的慘痛教訓,以下拋磚引玉先提供檢調一些日後查辦類似案件的建議:
1.科學辦案要與日俱進,網路科技時代,直播盛行,而且已淪為壞人對抗國家的工具,辦案時務必要實施電子反制,使用WiFi與手機訊號遮蔽器,這樣不但能防止壞人在好人登門搜索時居然開臉書直播,搞得天下皆知,侵犯第一線辦案人員的個資,更影響執法機關的各種便利。這件事情太重要了,切記!切記!切記!
2.千萬不要同時秀出傳喚證人的傳喚通知書、傳票、搜索票、拘票,這些在身分、當事人權利、時間點可能相互出現衝突的文書,同時拿在手上,很辛苦啊,而且會讓某些法匠、蛋頭和欠缺國家安全意識的傢伙,能夠藉著程序正義為由幫壞人說話,同志們就費點事照程序先後來吧,而且要拿到檢察官、法官開出的傳票、拘票、搜索票,有這麼難嗎?(眨眼)
3.出任務時,切記帶鎖匠同行,而且先讓鎖匠完成開鎖,辦案人員才按門鈴要求被告(或證人,或第三者,或隨便任何想得出的名堂)開門,對方沒馬上說「歡迎光臨,請進」(管他是耳背沒聽到,時間太晚、太早還在睡覺,或是正在洗澡…),執法同志就即刻依法開門入室,省去找鎖匠或破門而入的麻煩,反正壞人一定會找理由不開門,先開鎖只是節省後續作業時間,也有效率且斯文多了。執法懲奸就是要把那些繁文縟節的程序濃縮到滴雞精的程度,相關概念可參考賣基金廣告最後那些速度唸得快到根本聽不出說些甚麼鬼東西的警語,請自行舉一反三。
勝負乃兵家常事,但是栽在王炳忠這種人手裡,可就是執法部門的奇恥大辱了,閉門思過開會檢討了半天,既然都只是執行的技術和臨場應變不足問題,太好了,SOP改改就好了,下次出擊,保證抓他十個八個,再也不會鬧上新聞,最後還無保請回,變成了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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