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檢察官和律師3類法律人合考合訓的議題談論多時未解。考選部專技考試司司長黃慶章今天說,若整合司法官和律師考試,讓司法官有律師資格,能增加社會對司法的信任度。
考選部長蔡宗珍先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談到,未來應考慮將律師、司法官考試整合,所有都先考律師,之後再「二度取才」分流,讓律師成為所有法律人的根基。
黃慶章上午受訪時談到,這牽涉到的是法官、檢察官、律師這3類法律人能否合考合訓的議題,先前在司改國是會議也有討論。
他說,日本、韓國的司法官和律師都是一起考、一起訓練,英美法系的法官也多具有律師資格,若法官和檢察官的取才對象能提升到律師,對人民有更大保障。
不過,黃慶章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國內遇到實務問題是,律師不是公務人員,和司法官一起訓練要另編預算,再者每年有近千名律師產生,要跟司法官一起訓練,經費跟場地都是問題。
黃慶章說,合考合訓的理想難以達成,但可透過司法官和律師考試整合,第一階段都先考律師,再二度取才分流,比較容易達到合考合訓的目標,也符合外界對司改的期待。
黃慶章指出,取得律師資格後,藉由努力熟成自己,增加法律實務素養,再去考司法官,能增加社會對司法的信任度。
現行制度是大學法律系畢業學生可報考司法官特考,經過兩年在司法官學院的訓練,合格結訓就可分發擔任法官、檢察官,常被外界批評缺乏對其他機關工作的認識及社會歷練。
未來司法官和律師考試如何整合?黃慶章說,目前考選部是初步拋出想法,如果大家認同可行性,考選部會進一步研議修改司法官的考試規則,法制程序上也要找司法院、法務部和相關團體共同討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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