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今天被判5年有期徒刑。時代力量說,政府沒作為,讓人民的人身自由陷入危險的地步,要求政府硬起來,積極面對中國。
中國指控李明哲涉「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今天宣判,李明哲一審遭判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他當庭表示不會上訴。
時代力量發表聲明表示,嚴正譴責中國箝制言論自由和跨越主權審判台灣國民之舉,沒有政治行動自由的中國,卻透過司法威逼,剝奪台灣人的政治權利,實為荒唐、無理且粗暴。中國政府以威權方式,抹殺對人權價值的追求,無法獲得台灣人民認同,也無助中台關係的發展,只會使自身更加遠離國際社會的期待。
時力表示,從中國一路以來對李明哲的予取予求,不僅能看出所謂的兩岸協議根本毫無作用,更完全說明,政府一再沒有作為的下場,就是陷台灣國民的人身及言論自由於危險的地步,要求政府硬起來,積極面對中國,主動出擊。
時力並說,言論自由是人權的基本價值,也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動力,中國打壓國內言論自由且以重罪論處其他國家國民,是墮落的政治審判。
時力在聲明中說,李明哲今年3月失蹤,5月被國台辦「證實」涉嫌「顛覆國家罪」,9月當庭認罪,11月遭判刑;8個月的時間,既是缺乏正當法律程序、侵害當事人人權的漫長等待,且是無視台灣主權、以威脅他國人民個人安全作為手段的輕率挑釁,台灣人不會接受。
時代力量重申,李明哲無罪,有罪的是違法關押、犧牲人權、沒有自由民主、無法包容政治異議的中國政府,再次呼籲中國政府懸崖勒馬,釋放李明哲,停止對言論自由的壓迫。(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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