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黨工、NGO工作者李明哲,遭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並起訴,今天上午湖南省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李明哲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NGO工作者李明哲:「服從判決不上訴。」
面無表情當庭認罪,前民進黨黨工、也是NGO工作者李明哲,遭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並羈押了254天後,湖南岳陽中院一審宣判。
大陸法官:「被告人李明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早上9點15分開庭,李凈瑜已坐在旁聽席等待,就在面對法官的左手邊第3排看著她的丈夫李明哲,穿著墨綠色毛衣被上銬帶進法庭,近20分鐘的宣判,她幾乎是全程看著李明哲。
TVBS記者廖雅玉:「這是台灣公民首度被控『顛覆大陸國家政權罪』,不只台媒,外媒也相當矚目,不過審理的岳陽中院戒備森嚴,一早就拉起了封鎖線。」
原本擔任文山社區大學學程經理人的李明哲,今年3月由澳門入境廣東後失聯;5月中大陸官方證實,李明哲因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遭逮捕;9月11日法院一審,李明哲當時已認罪。
現在他遭求處5年刑期,總統府回應此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民主自由的堅持,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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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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