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宣布11月20日務農者也能領到職災慰助金,最高額死亡3萬元。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說,明年上半年將完成農民職災保險法可行方案,施行前參考屏東作法,擬先發慰助金。
由豐年社、黃越欽勞動法學紀念獎助學金、屏東縣政府等單位辦理的「農業職災座談會」今天在張榮發基金會舉行,會中陳吉仲提及其務農的父親因為噴灑農藥傷及眼睛,藉此重申推動農民職災保險的很重要。
但他也說,有關農民的定義、是否要跟勞工職災合併,或是獨立設置,都需要再研議,將收集美、日、韓等國資料,以及盤點國內職災保險相關資訊,於今年底完成分析,明年上半年提出可行方案。
對於農業職災保險何以迄今才要研擬推動,他解釋,與農業生產特色有關,因為其他職災多在65歲以前,可是農民65歲之後還在工作居多,樣態不同,也涉及國內實際農業工作從事者的定義須先釐清。
他認為,納入職災保險的農民,應是從事農業生產者,例如沒有從事農業生產的代耕業者,就不是農民,應歸在勞保;目前全國約110萬人投保農保,但是主計處統計農業從事人員僅55萬,差異大,要再盤點。
屏東縣勞工處處長林德輝則在會中指出,為讓青年返鄉務農更有保障,在國內職災保險法沒有包含農民之前,要先把職災慰助金發放對象擴大到農民身上,已經修正屏東縣勞工職業災害慰助金自治條例,讓屏東縣從事農業自營作業者,跟受僱者或是其他自營作業者一樣納入,11月20日正式實施。
他說明,最高額是死亡發放新台幣3萬元,職業傷害住院4天以上也有至少3000元慰問金;而且跟有繳保費的農保給付不衝突,兩者可同時領。屏東每年勞工請領職災慰助金約150萬元,擴及農民約增50萬到100萬元。
陳吉仲受訪時說,農民的職災保險上路前,研擬參考屏東的作法,在空窗期讓各縣市農民在職災發生時有適當的慰問給付。(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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