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表示,考量消防與警察工作性質特殊,過程都充滿風險,對於「因公殉職」及「因公死亡」間撫卹差異大,需要從制度面解決,「我會努力去協調爭取」。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葉俊榮、內政部消防署長陳文龍等人專題報告「改善消防人力短缺、裝備不足及捕蜂捉蛇業務歸屬」,並備質詢。
新竹縣消防員林永軒10月下旬執行昇陽光電火災勤務不幸殉職,告別式7日舉行,葉俊榮和陳文龍到場致敬,總統蔡英文特別頒贈褒揚令,並晉升林永軒為小隊長。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質詢時表示,警消執勤風險高,但「因公殉職」與「因公死亡」的撫卹金額度卻相差25%,約是新台幣700萬元、800萬元,請領時限也不同;他舉例,有消防員執行捕蜂任務,還在換裝時就被螫傷,卻無法獲得較好的撫卹。
葉俊榮答詢時表示,不管是捕蜂捉蛇、火災或任何勤務,只要是消防單位派出的勤務,消防員有任何傷亡都是「因公」,但撫卹認定則有一定等級,如「冒險犯難」就列為「因公殉職」,其他則是「因公死亡」。
葉俊榮說,認定標準值得檢討,內政部也不斷爭取,要解決制度面問題,「難道要看到林永軒被火燒到怎麼樣,才叫英勇嗎?」他會努力協調爭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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