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條文,未來合法在台居留的外籍人士,如在台灣居住期間生寶寶,新生兒出生後不必等6個月,可直接納入全民健保。
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在台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如在台灣生孩子,孩子要等6個月才能加保全民健保,恐影響寶寶健康。
為使在台灣出生並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的外籍新生嬰兒,與在台灣地區出生的我國籍新生嬰兒的納保時間一致,均能自出生之日起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立法院上午三讀修正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除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在台居留滿6個月及有一定雇主之受雇者外,增訂第9條第3款,將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在台灣地區出生的新生嬰兒,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險對象。
衛福部次長蔡森田日前受訪時表示,未來只要外籍父母在台有合法居留身分,所生的孩子一出生就能依附父母納入健保,外籍白領、藍領都適用。
對於外界擔心中國大陸人士恐來台依親生子,享用健保,衛福部社會保險司科長黃泰平日前受訪時說,中國大陸人士來台工作並不會拿到居留證,而是入出境許可證,本來就無法加入健保,自然也無法專程來台生寶寶。(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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