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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赴陸「被發中共護照」遭除台籍 羅智強:到底在搞誰?

編輯 陳頡 報導
發佈時間:2017/11/06 16:39
最後更新時間:2017/11/06 16:46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外觀。示意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外觀。示意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台中有民眾上月赴大陸和俄羅斯旅遊,莫名其妙就被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不料回國後不僅被除戶,連台灣護照都被註銷,讓他感到相當錯愕。對此,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在臉書批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的規定,到底是在防大陸,還是在搞台灣人自己?」

據了解,羅智強6日在臉書引述《聯合報》報導,指有台灣民眾上月初跟團到中國旅遊,準備從長春入境俄羅斯海嵾威時,被大陸導遊帶到琿春市公安局辦理相關文件,每個人隨後都拿到一本中共護照,不料回台後不久,才驚覺自己不僅遭到除戶,連中華民國護照也被註銷。

 

對此,羅智強在臉書質疑,「台灣有750萬人去過大陸,如果忽然,每一個去大陸的台灣人民,大陸都發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那麼近千萬的人民就得被除籍」;他同時痛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的規定,到底是在防大陸,還是在搞台灣人自己?」

前總統府秘書長羅智強。圖/TVBS


另外,許多網友看過以後也表示贊同,紛紛留言「民進黨政府搞不過大陸,只能恐嚇台灣人」、「一個威嚴下的民主社會,其實質無非是綠色專制」、「中華民國本來就承認雙重國籍,既然民進黨主張台灣和大陸一邊一國,那當然不該註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中華民國國民的國籍。」
 

不過,同時也有不少人質疑,「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國民黨佔多數的立法院訂定的法律。到底在防誰?小強必需要回答」、「那馬完全執政的時候怎麼不把這條修掉呢大哥?」、「 感覺他沒說實話,大陸護照哪有那麼好拿」、「旅行團沒有告知也挻奇怪的」。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違反規定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圖/TVBS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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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除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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