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張廖萬堅今天表示,教師團體陳情提高偏鄉師資水準,因此偏遠地區學校專聘老師從不需具備教師資格轉向須具備教師資格,並訂定鼓勵機制讓合格教師能到偏鄉服務。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偏遠地區學校可甄選專案聘任教師,但須有教師資格,或近3年代理滿4學期,後續並須取得教師資格。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簡稱教委會)全天開會審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教育部長潘文忠、次長林騰蛟等人列席。
張廖萬堅說,教師團體日前找上立委陳情,覺得既然要提高偏遠地區老師的穩定性,又讓師資水準提高,專聘老師為何不用有教師證的教師,所以訂鼓勵機制讓合格教師能夠去偏鄉。
他說,現在偏鄉教師就是師資分流,有正式錄取老師、非偏鄉借調到偏鄉,專聘、代理教師,目的是讓偏鄉師資穩定,師資也提升。
參與審查的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表示,原本提案是希望讓未具教師資格,但具有教學熱忱的人進到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但是全教總希望偏鄉教師也要有一定品質,因此今天在委員會初審時,修正日前討論獲得共識的條文,讓專聘教師還是具有教師資格,或是經過4學期代理後考上專聘教師,再去取得教師資格。他說,如果這樣的作法無法解決偏鄉師資問題,未來不排除再修法。
曾舉辦多場偏鄉教育論壇的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偏遠地區學校的代理教師,未來如果要取得教師資格,可以透過專班的方式處理。他說,上次會議到這次會議的轉折,主要在於教師團體認為,偏鄉孩子為什麼不能有合格教師證的老師授課,因此做出了修正。
他說,未來不會有偏鄉缺教師的問題,畢竟現在有很多具教師證的合格教師,只要有好的誘因,就會願意出來當專聘教師,而未具教師資格的代理教師有目標後,也有動機願意取得教師資格。
參與提案的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說,對於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資格,分別有必須具備教師資格以及全面開放兩派相互拉扯,今天初審完成,多開闢了專聘教師一職,並沒有否定未具教師資格、但具有教學熱忱的人,他們仍然可以進到偏鄉教學,3年內代理滿4學期者,後續經過一定的研習、取得教師資格,未來在正式教師甄試上可望加分,也有機會成為正式教師。(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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