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消防人員如果因執行捕蜂捉蛇的緊急勤務而導致受傷,視為執行勤務中,應給予合理補償與撫卹。
行政院長賴清德稍早表示,捕蜂捉蛇業務,如果是緊急狀況或夜間,還是請消防單位處理。
行政院下午說,捕蜂捉蛇勤務,行政院秉持「為民服務不打折、輕重緩急有分別、消防權益受保障」態度,昨天由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邀各縣市消防局長召開協商會議,提出6大原則。
行政院表示,第一,基於民眾對報案方式的信任與熟悉度,仍由現行119、1999通報系統受理及全程管控,以維持既有服務品質。
第二,民眾通報蜂蛇出沒及夜間10時後的緊急勤務,由消防單位受理執行,以免人身安全受威脅。
第三,其他處理保育類動物及較不具威脅的捕蜂等一般勤務,由農政單位主政負責。
第四,參與捕蜂捉蛇緊急勤務的消防人員權益應予保障,由各主管機關研議強化相關勤務教育訓練及值勤必要裝備,以維護安全。
第五,消防人員因執行捕蜂捉蛇緊急勤務而受傷,視為執行勤務中,應給予合理補償與撫卹。
第六,消防業務屬地方自治,請各地方政府將會議結論納入現有執行機制,消防與農政單位共同合作,確保民眾安全。
行政院表示,「研商地方消防機關捕蜂捉蛇為民服務事宜意見交流會」出席者有行政院政務委員吳宏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內政部消防署等代表及各縣市消防局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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