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新北市議員周勝考,認為周勝考圖謀不當利益1885萬餘元,在市議會護航遠雄,儼然是遠雄在新北市政府的代言人,具體求刑10年。
北檢指出,周勝考為圖謀其實質掌控的勝益營造公司承攬大巨蛋土方清運工程利益,及其買屋差價的不正利益共計1885萬餘元,利用其議員身分、職權及影響力護航遠雄集團在新北市轄內的土城開發案、新莊安泰段開發案等。
檢方調查,周勝考不僅親自出席新北市都委會、環評委員會發言支持遠雄集團,遇有阻力,更親自請託、施壓相關機關首長、承辦單位主管及承辦人,儼然已成為遠雄集團在新北市政府的代言人。
檢察官認為,周勝考混淆民意代表應為「民」而非「財團」喉舌的本職,已嚴重損及其身為議員應嚴格把關環境開發與維護公共利益的角色,破壞官箴,悖離人民對於公務員廉潔、純正的期待,並考量他犯後否認犯行,供詞避重就輕等情狀,建請量處有期徒刑10年。
北檢今天是以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行賄、職務上行為收受不正利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商業會計法、公司法等罪起訴周勝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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