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今天表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找來法警幫忙搬家,質疑這並非法警職責;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沒有強要任何人,同仁會互相幫忙,兩週內會提出報告。
黃國昌上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表示,他非常關心法警過勞問題,日前在台北地檢署發生叫法警幫忙搬家,為了怕記者看到,還叫法警把制服上衣脫掉,只穿便服,詢問這是法警的法定職責嗎?法務部立場為何?
蔡碧仲說,法警的法定職責非常清楚,但公務員有很多預算編制困境,雖然他沒有身歷其境,但即使今天他擔任政務次長,若他的辦公室需要搬家,他也會跟同仁一起來搬,是一種機動性的,「有時候身體動一動,也應該符合常理」。
黃國昌質疑,即使不是法定職責,有需要還是可以叫法警搬家?難道是自願的嗎?蔡碧仲說,沒有強要任何人,這種是不是完全自願,他不是當事人並不知道,如果不是依當事人意願,要求去做非份內事情,「一般也不能這樣」。
黃國昌最後爆料,當時在司法警察勤務表上,明確交派搬家任務,還敢說是自願的?以法務部次長的高度講出這樣的話,全國法警、法律人都會有客觀評價,要求法務部提出調查結果。
蔡碧仲說,很多事情在公家機關,同仁間大家會互相幫忙,他也答應在兩個星期內提出書面調查報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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