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立委陳學聖今天說,盼政府能給予因印尼排華到台避難的人居留權;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副組長尹育華說,當確認屬於無國籍人士後,移民署就會以專案審查辦理居留。
陳學聖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邀請印尼華僑劉曉芬說明目前所遇到的問題。劉曉芬是因1988年印尼發生嚴重的排華運動,2歲就隨父母到台灣避難。
劉曉芬在會中說,由於一直沒有申請到合法的居留權,導致30年來一直過著沒有身分的日子,高一時因為繳交不出戶口名簿而被迫肄業;日前走在路上被警方臨檢,也因無身分證而被帶回警局,後被送到移民署,且被告知一個月後要將她遣返,讓她不知下一步該怎麼走,未來一片茫然。
陳學聖說,劉曉芬的狀況跟一般逃逸、失聯的外勞不同,是因避難到台灣,且根據印尼法令,印尼籍人士的護照到期日5年內若無回國更換護照,便喪失印尼國籍,因此劉曉芬現在就是像個無國籍人士;盼政府能以專案的方式來幫助這些人,讓台灣真正符合人道、重視人權的國家。
與會的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副組長尹育華說,劉曉芬在台逾期停留了30年,根據移民法的規定,在移民法施行前就進到台灣的泰緬印尼無國籍人士,如果沒辦法將其強制出境,就會給予居留證,但前提是要確認是否屬無國籍。
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科長孫鴻全則在會後受訪表示,移民署會以一年一簽的方式發給無國籍人士居留證,五年後就會成為無國籍人民,享有其他健保勞保、就學就業等權利,且再經三年就可拿到台灣的身分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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