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台北地院日前判馬英九無罪;台北地檢署收到判決後,認為此判決混淆總統的院際調解權,也使憲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今天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北檢將在今天上午10時30分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
這起案件源於,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在民國102年偵辦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柯建銘及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疑涉關說案。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的起訴事實為,馬英九在102年8月31日,明知「100特他61案」並非僅屬行政不法,仍洩漏偵查中應保密事項、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給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
此外,馬英九在102年9月4日,教唆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向江宜樺洩漏並交付偵查中的秘密及監察通訊所取得的應保密資料。
台北地方法院多次開庭審理後,認定本案雖然構成洩密罪要件,但審酌馬英九是依憲法第44條行使專屬總統的爭議調解權而阻卻違法,在刑法上不罰,且教唆洩密部分罪證不足等情況,於今年8月25日判馬英九無罪。
北檢不服判決結果,今天提起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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