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召開「桃新離岸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會中環評委員認為當地民眾對此開發案的反應兩極,加上尚有部分資訊需釐清,因此裁定補件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桃新離岸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審查位於桃園市新屋區外海的離岸風電開發案。
根據開發單位築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提供的環說書,離岸風場開發區塊位於桃園市新屋區外海距岸約0.5公里至1公里,風場範圍內水深約5公尺至55公尺,涵蓋面積約36.1平方公里。
環說書也指出,開發位置已避開環境敏感區,離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距離約28公里、離桃園觀新藻礁野生動物保護區,距離約500公尺。
環說書表示,預計風機的裝置容量單機為3至10千瓩(MW),最大總裝置容量不超過160MW。機組佈設部分,機組總量最多為46部,機組間垂直風向間距7至10D(葉片直徑)、平行風向間距為10至14D,均大於500公尺。風機基礎則包含單椿式、套筒式或重力式,營運時間至少25年。
不過對此開發案,當地民眾持不同態度,反對民眾擔心將對珍貴的「客家牽罟」捕撈文化相關活動舉辦,有極大影響。支持民眾則認為事實上開發單位確有相關調查,建議開發單位應是直接回饋在電表,提供居民用電優惠。
環評委員討論後,認為開發單位應再就天然災害、船舶碰撞、候鳥撞擊、考古遺址及牽罟、石滬、藻礁覆蓋率調查、施工工法、施工營運維護、空污防制等多種面向補充資料,並提出因應對策。
環評委員也認為,開發單位應說明清楚民意調查依據,並加強與當地居民溝通,全案決議補件再審。(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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