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今天表示,不少兒少會自拍私密部位照片並上傳給網友換取友情或遊戲點數,結果照片被外流;有個案因而自傷,身心都受創。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上午舉行「杜絕兒少色情從你我做起」記者會,會中播放一段一名國中女生求助電話內容,提及她玩網路遊戲,認識一名女網友,兩人互動很好。但女網友有天要求她拍私密照,「我本來不敢,但她不放棄,還說如果不拍是不是不當她是朋友?」
少女自拍傳給網友後,對方要求愈來愈多,要求拍私處照片,且規定要拍到臉,如果有拍,就給遊戲點數1000點。女網友甚至要求少女要拍自慰影像,也傳了一段影像給少女參考,但少女覺得不妥,終於把對方封鎖。
另一名個案則是和前男友交往時,半推半就讓男友拍裸照,兩人分手後,前男友的現任女友發現照片,竟透過聊天室傳給同學,演變呈全校皆知。個案知道後,又羞又氣不敢上學,甚至疑因壓力過大自傷送醫。
保護司長張秀鴛說,類似的個案很多,國、高中青少年可能為了同儕交往,想要維繫友情、互信、害怕被排擠,被害案件中有7成都是在非自願狀況下拍下自拍照片並傳給對方。
根據衛福部統計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計受理涉及拍攝、散布兒少性私密影像的165件通報案件中,有84件(50.82%)的性私密影像已遭到外流,其中,外流者身分依序是同學(31.03%)、網友(24.14%)、男友或前男友(17.24%)。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被外流的影像來源有46.42%是兒童少年自拍產生。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106年兒少網路行為調查」,針對2萬375名國小五、六年級到高中生進行問卷調查,結果發現7%的兒少上網是為了認識新朋友;2%的兒少曾遇到私密照片或影片被公開;有2%兒少在匿名狀態會想公開別人的私密照。
張秀鴛也說,分析受害人年齡,12歲以下有5%,12至15歲近5成;15到18歲也超過4成。受害者雖以女性居多(近9成),但近來也有不少網友要求男童拍下體照上傳(1成)。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副隊長劉貞汝表示,受害兒少常因2原因受騙,一個是「先給照片再交往」;另一種是女網友向女被害人要私密照,且會先傳照片示好,讓被害人降低心防。
劉貞汝說,偵辦過程中常遇到家長會震驚、否認,認為被害人不可能是自己的孩子,但隨網路使用愈來愈多,網路交友也成人際互動模式,建議家長應注意孩子使用網路情形,且注意交友狀況。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輔導人員督導劉貞芳則說,孩子沉溺網路,可能是想尋求愛和支持,建議家長每天應留至少10分鐘,好好跟孩子互動、聊天,讓孩子有所依靠。(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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