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永豐金控涉違法放貸案,起訴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等19人;其中,三寶建設董娘廖怡慇,在檢調搜索期間,撕毀重要文件,涉湮滅重要證據,今天被北檢起訴。
檢調偵辦這起弊案,在6月16日發動首波大規模偵查搜索行動;經檢察官訊問,北檢6月17日認定何壽川、永豐餘公司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及廖怡慇等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北院當時開聲押庭後認定,廖怡慇趁調查局人員不注意,撕毀相關文件,並藏在三寶公司辦公室的沙發椅夾縫中,此舉是為了湮滅本案重要證據的情況。
北檢在今天的起訴新聞資料中也提到,廖怡慇撕毀的文件,正是何壽川投資中國上海市1788大樓股權利潤分配文件中的「日期」部分,妨礙司法機關調查的正確性。
此外,張金榜與另一名詹姓被告,為了粉飾何壽川用旗下公司,投資三寶集團紙上公司的相關簽呈資料,用立可帶塗銷文件上的「董事長何」簽核字樣,妨礙主管機關檢查的正確性。
北檢認定廖怡慇、張金榜與詹姓被告,觸犯證券交易法的意圖妨礙主管機關檢查或司法機關調查,而變造、湮滅、隱匿有關紀錄、文件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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