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秘書長張守一今天表示,對於日前同婚釋憲結果,正在進行訴願,若訴願仍敗訴則將進行行政訴訟。
同婚釋憲案,大法官5月24日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大法官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本解釋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及捍衛家庭學生聯盟等反同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提出未來將舉辦百場說明會,也針對同婚釋憲結果進行訴願。
張守一說,訴願主要訴求包含同志權利保障的爭議跟逾越立法權。可從憲法平等與自由推論人的保障,但其行為權是否保障?性傾向的明確性是否可以作為一個分類?並未釐清。
張守一指出,即使是保障人,也不能就此推論民法972條違憲。同性關係並未立法,釋憲頂多指出不能保障一些人是違憲,因此也不能說民法972條違憲,且強制規定2年不能立法則就地合法。
張守一表示,若是訴願敗訴就會進行行政訴訟。張守一認為,同性關係立法應立專法,並且從家屬觀點出發草擬「同性家屬權益保障法」等。
張守一並認為在教育部分應該深耕教育,將兩性差異教育取代性別平等教育。
捍家盟總召施俊宇宣布,這個月起將在全台舉行百場說明會,要讓更多基層民眾了解反同婚運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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