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在司改國事會議當中強調,要積極推行「國民法官」,也就是類似美國的陪審制度!司法院初步研擬,未來審案時職業法官三人,國民法官有6人,他們的權力跟法官一樣,也有審判有罪、無罪的權力,目的是要把民意帶進法庭,而且為了讓國民法官更客觀,他們不能有法律工作的相關背景。
美國電影經常出現的陪審團,台灣也要有了,只是名稱不一樣。
總統蔡英文:「後續的改革也一定要讓人民有更多的參與,讓國民法官走進法庭。」
總統在司改國是會議上一再強調,要利用國民法官把民意帶進法庭,讓法官更接地氣。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國民法官)法律上的效力就跟法官一樣,所以法官並不能夠拘束他們,也不能夠影響他們。」
也就是說,國民法官跟法官有相同權利。未來朝向三位執業法官,六位國民法官他們有必須給予審判意見,也有投票定奪有罪無罪的公權力,採多數決,國民法官有一定影響力。國民法官不需要任何考試,只要23歲以上高中職畢業,無前科,更重要的是不能從事法律相關工作,讓他們更客觀,而且要在所在地住滿4個月。只是台灣適合嗎?
律師胡原龍:「(國民法官)這個東西可能注定會失敗,因為台灣人都講『情』,從頭開始聽審,如果你透過外力讓你先了解案情,干預案情的話,這樣的判決會不會是另一個國民恐龍。」
政府推的國民法官跟美國的陪審團大致相同,不過台灣人情至上,律師不看好,新制度上路也得加強民眾的法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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