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開辦住宅租金補貼,雲林縣開始受理,每月最高新台幣3000元,縣府今天表示,只要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就可申請,對經濟弱勢家庭不無小補。
內政部營建署開辦的住宅租金補貼,雲林縣政府建設處統計,去年補助500戶,有600戶來申請,今年提高名額到600戶,由中央核定510戶、縣府補助90戶,希望能幫助經濟弱勢家庭。
雲林縣建設處副處長鄭峯明指出,住宅租金補貼條件是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所得低於45萬元,每月補貼3000元雖非全國最高,但是部分地區租金較低,例如也是3000元,就等於是全額補助,申請期限至8月31日止。
鄭峯明表示,住宅租金補貼之外,還有自購住宅貸款最高21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最高80萬元,相關訊息請洽雲林縣政府建設處使用管理及國宅科05-552-2183。(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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