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基礎建設條例三讀通過,不過現在有學者點出漏洞,因為條例沒有定落日條款,也就是說,4年一期4200億元,只要4年期滿,就可以再利用特別預算的方式編列,在廢止條例之前永遠有效,而且2黨都有機會編列,因此就被質疑,2黨妥協留下一個空間編列預算。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條例朝野共識三讀通過,立委臉上多出輕鬆笑容,林全院長到場致意也是笑容滿面,不過條例是過了卻被質疑有漏洞。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從來沒有規定到底可以有幾期,要怎麼樣定義從公布,以後開始實施,到什麼時候為止呢?」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最後出來的版本是民進黨的版本,有些是沒辦法去寫入落日條款,或壓4年,有一些部份是牽涉到水資源治理,這個部份可能都不是一下子4年可以做得完。」
沒落日條款,前瞻計畫不受每年舉借債務額度限制,不受預算法23條限制,專家認為就怕變成另類特別預算,成為2黨的大錢坑。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嚴格說起來這是國民黨要求的版本,第2個4年還需要經過新的國會來同意這個法條。」
藍綠2黨都說最後版本是對方決定的,互相推辭,行政院澄清有定舉債上限,前瞻計畫通過後爭議依然不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