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林內焚化廠債務人異議之訴,歷經一審、二審都敗訴,雲林縣長李進勇今天表示,傾向不上訴,但是焚化廠何去何從,「應該做個了斷,時程也不會太久」。
雲林縣議會第十八屆第五次定期大會今天最後一天議程,縣議員陳俊龍再度關切林內焚化廠官司,提出縣府聘請專家研究、提出撤銷仲裁之訴、千萬不要反而被達榮公司了結等建議。
李進勇答詢指出,林內焚化廠案朝幾個面向在努力中,其中之一的行政調查已結案,移送司法調查中;債務人異議之訴在一審、二審都敗訴,三審的法律審要翻案機會不高。
李進勇不諱言指出,達榮公司在環評作手腳,隱瞞林內淨水廠在附近的事實,造成後續一連串困擾,根本不值得法律的信賴保護,是「壞心腸、沒做好事」。
陳俊龍追問是否會提出上訴,李進勇坦言個人意見「傾向不上訴」,但要等看到起訴書再通盤考量,並語重心長表示,林內焚化廠案是雲林人的夢魘,也到了一個段落,「應該要做個了斷,時程也不會太久」。
林內焚化廠在雲林縣政府與達榮公司解約後,達榮公司提出仲裁,仲裁判斷雲林縣政府需賠償新台幣29.5億元,第一階段包含已支付款項及利息共17.5億元,達榮公司要求支付第二階段款項,並聲請查封縣有土地強制執行,雲林縣政府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但二連敗。
雲林垃圾至今仍堆積3萬2000公噸待處理,自己有焚化廠卻未能啟用,也是頭痛未解,李進勇在今年5月,針對垃圾處理和底渣問題提出兩個方針。
李進勇表示,10多年的夢魘勢必要解決,將於今年6月底總檢討全縣垃圾減量結果,7月召開垃圾處理公聽會,終結垃圾夢魘。(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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