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宇博公司(Uber)欠罰鍰及營業稅逾新台幣10.6億元,行政執行署3月查扣存款1000多萬及設備後,今天向33家國內信用卡銀行核發執行命令,扣押Uber得向消費者收取款項。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表示,執行命令已發送給國內33家信用卡銀行,主張扣押「 Uber TW 」、「 Uber BV 」、「 Uber.BV 」、「 Uber BV ZordenNL 」及「Uber.BV Zorden NL 」以及含「 Uber 」的特約店在金融機構得請領的信用卡消費款。全案緣於,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因未經申請核准即利用網路平台經營汽車運輸業攬載乘客收取報酬並漏報銷售額,經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市區監理所及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大安分局裁罰及核課營業稅,金額共計新台幣10億6750萬1101元,並於3月間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制執行。
台北分署考量Uber欠繳巨額稅款罰鍰,且為社會矚目案件,收案後立即扣押Uber存款1000多萬元,也查封辦公設備,積極調查可供執行財產。
台北分署調查,消費者使用Uber服務後是以信用卡支付款項,國稅局也是以此認定營業收入,要求補課營業稅,因此對國內33家發卡銀行核發執行命令,扣押Uber得向消費者收取的服務款項。
台北分署指出,若銀行不服命令,可附理由向台北分署聲明異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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